索 引 号:766219073/2016-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财政,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6 | 发布日期:2016-04-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区安监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政策和具体意见。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承担全区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督及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按照管理权限,监督区管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及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10月24日,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合署办公,2004年8月17日单列,为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3月25日,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监察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案审室8个科室,7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三、2016年度申请财政预算支出资金共计780.3万元,具体项目支出如下:
(一)基本支出559.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64.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53.9万元,其中包括公用经费26.2万元(办公费14.2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费2.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2.0万元),福利费7.7万元,运转经费2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万元。
(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221.0万元
1.安全管城创建工作经费7万元,2.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工作经费10万元,3.安全防护装备经费4万元,4.全区“社区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经费200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单位预算没有安排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接待费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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