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即将启动

索 引 号:005283441/2016-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6发布日期:2016-04-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即将启动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7号)、《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郑州市教育局已经起草了《郑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通过了意见征集,即将实行。           

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全员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有力措施。郑州市教育局将成立郑州市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对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要求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原则上不得少于72学分,五年至少参加完成一次180学分以上的集中培训,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少于360学分。对在五年一周期内学分同时满足规定要求和完成校本研修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准予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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