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397/2016-001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牟东办发〔2016〕53号 | 成文日期:2016-04-26 | 发布日期:2016-04-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办、各社区:
现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国有年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16〕18号)及《中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牟财〔2016〕44号)精神,全面摸清单位“家底”,切实规范和加强全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提供决策依据。对全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进一步真实、完整地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状况,为资产确权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资产的分类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规范资产管理,实现动态监管。进一步健全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规范、实时、动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制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做到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物相符、固定资产明细账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相符。
(三)强化源头管控,实现“三个结合”。抓好资产配置,强化财务管理,把好入账关口,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责任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各社区、各办要严格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专管人员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包括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要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方案,建立起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监管力度,构建“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管、监管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县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清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清查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隶属关系分系统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资产的全貌和实际状况。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二)清查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4月 22日至 4月30日)。
组织召开全街道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自查申报阶段(5月1日至 5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和报表的填制汇总工作;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应入单位财务账的资产全部记入财务账后再如实填报清查表中所列内容。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审核自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表格,连同电子版表格、说明材料一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缜密布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密切配合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足额落实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安排所需车辆,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不走过场。要确保清查质量,对历年来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事项,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要全面盘点、清查国有资产存量,逐一核对相关账目。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和隐藏国有资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产资料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及时协调,加强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核查工作。业务指导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督查推进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组织得力、清查表质量高、清查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2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军强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龚高山 财政所所长
成 员:朱志彬 党政办主任
李建军 社事办主任
李伟超 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武冰旺 公路所所长
娄俊彩 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杜周红 信息中心主任
贾红伟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国昌 民政所所长
王军生 协税办主任
葛廷霞 企业办主任
张 慧 文化中心主任
高艳萍 三资中心主任
李 红 劳保所所长
吴院平 国土所所长
秦秀荣 环卫公司经理
李桂菊 长效办主任
汤军强 督查办主任
潘国安 物业办主任
李国强 食药所副所长
唐红琴 红宇社区支部书记
王艳慧 晨光社区支部书记
李国才 圣景社区支部书记
田恒悦 官渡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政所,龚高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永宁、付彩红、郭翔宇、李成龙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我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