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26/2016-000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6 | 发布日期:2016-04-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人事代理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确保人事代理人员社会保险费的顺利缴纳,已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通过我中心在社保部门建立统筹金账户的人员,即日起可在我中心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此基数将做为下一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统筹金的征缴基数,申报缴费基数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0日。
逾期未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我中心将统一按2015年原缴费基数申报,特此公告。
申报地点: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新县城综合办公楼对面——工会806房间)
电 话:0371-62183317
中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