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

索 引 号:776527037/2016-000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关 键 词:二七区,取消,试生产,审批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7发布日期:2016-04-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七区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二七区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

为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在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9号)和省环保厅《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管理的通知(试行)》(豫环文〔2015〕294号)文件精神,二七区实际,取消对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近期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通过短信、电话、网上公告等多种途径告知已经审批的未进行试生产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让其在项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试生产时,不需要再经过环保部门审批。

区环保局根据具体情况,相关环境管理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并审批,从而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这意味着试生产由原来的审批许可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了审批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限,用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真正做到将企业放心间,将便民放心间,将服务放心间。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