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措施,价格执法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7 | 发布日期:2016-04-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适应新形势下价格监管工作的要求,做到价格执法水平与时俱进,4月27日,区物价所实施三项措施,以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一是签订价格监督检查局《岗位职责承诺书》。对所长、科长、科员等岗位分别细化岗位职责、工作任务。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
二是“拉网式”整理、学习执法依据。通过领导干部领学、全体执法人员讲学,提高价格执法水平进行强基固本。
三是严格落实“工作任务清单”。这一举措,为工作效率与工作水平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