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工信委下设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05296664/2016-00102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键 词:下设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7发布日期:2016-04-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工信委下设机构职能

下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会务、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工青妇、老干部、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提案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负责行业准入制的管理;负责委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工业普法教育,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工业科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全县重点企业企业家培训活动。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措施,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负责指导工业、信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提出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验收、后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综合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提高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工作;组织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行业技术标准及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参与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负责军品质量和战时动员的有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

(三)企业科

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工艺美术、食品、包装、钢铁、铝及铝加工、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耐材等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

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委属工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负责困难工业企业和困难职工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电器行业、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电子电器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推进电子电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电子电器行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论证、备案及项目确定后的跟踪协调和服务;负责协调电子电器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推进汽车和重大装备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 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汽车后市场发展。

(四)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落实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政策。

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企业(不含煤矿)、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负责全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措施;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培育工作。

负责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参与新兴产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承担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五)信息化管理科

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规划、管理、监督、协调和考核;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监管、验收工作,负责县级财政用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信息安全和社会事业信息化的推进,推动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各党政机关信息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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