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

索 引 号:005296664/2016-0010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键 词:工信委职责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7发布日期:2016-04-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行业准入及许可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措施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县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品牌战略;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措施,依托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等战略支撑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及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战略支撑产业为主体、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体系。

(七)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组织推进全县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全县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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