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6-0005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6〕8号 | 成文日期:2016-04-21 | 发布日期:2016-04-28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六号楼(综合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综合病房楼(六号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单人间(16间):60元/间·日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座便、豪华镜子、搪瓷面盆、高档水龙头、镜前灯、开关、防水插座、吊顶、排风扇、防滑地砖、防水瓷片、彩钢板)、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央空调、床头呼叫器、床头灯、彩色平板电视、电话、电源插座、高档病床(带储物柜、输液架)、床头柜、电热水器、窗帘盒、高档布窗帘、高档铝合金窗、内墙铝塑板装饰、地面为阿姆斯状牌高档复合材料地平。
二、双人间(32张床):30元/床·日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座便、豪华镜子、搪瓷面盆、高档水龙头、镜前灯、开关、防水插座、吊顶、排风扇、防滑地砖、防水瓷片、彩钢板)、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央空调、床头呼叫器、床头灯、彩色平板电视、电话、电源插座、高档病床(带储物柜、输液架)、床头柜、电热水器、窗帘盒、高档布窗帘、高档铝合金窗、内墙铝塑板装饰、地面为阿姆斯状牌高档复合材料地平。
三、三人间(237张床):18元/床·日
房间设施:高档病床、床头柜、床头灯、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央空调、电热水器、床头呼叫系统。
母婴同室病房在原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床/日。以上床位费均含取暖、降温费。你院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郑价费函〔2011〕52号文件同时废止。
郑州市物价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