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索 引 号:005266975/2016-00009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人民调解
发布机构:中原区司法局关 键 词:司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8发布日期:2016-04-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6年,中原区司法局要求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当前日常工作的重点,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排查掌握到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长期上访人员,重点人员等要进行全方位排查,全面掌握并记录在案,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二是调处化解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及时化解,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适时进行回访;对调解不了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化解和疏导,严格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扩大和发展,严防引发群体性事件、“民转刑”事件。

    三是宣传引导到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减少对抗,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四是汇总报告到位。严格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即获即报制度,做到纠纷信息报告的“快、细、全”,全面提高矛盾排查调处能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1月至3月,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37起,调处737起,调解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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