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7037226/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1 | 发布日期:2016-04-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刁家乡2016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暨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我乡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年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蔓延,保障生态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根据中牟县201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201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姬会杰 乡长
副组长:杨彦辉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刘文锋 乡派出所所长
张玉林 乡党政办主任
赵阳成 乡畜牧站站长
杨献荣 乡财政所所长
王 伟 乡工商所所长
赵 伟 乡安监办主任
张彦明 乡民政所所长
徐留军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丙义 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军停 乡司法所副所长
各行政村负责人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站,赵阳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控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紧紧围绕全乡畜牧业生产实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大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免疫、监测、驱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禽产品安全。
三、工作目标
1、疫情控制目标: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疫情不发生,确保有疫不扩散,其他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免疫密度要求:布鲁氏菌病、小反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鸭瘟免疫密度规模养殖场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3、免疫质量目标:布鲁氏菌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年病、猪瘟等疫病群体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其他动物群体有效免疫保护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4、免疫标识及免疫档案:档案填写规范,标识佩带率达到100%,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四、春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2016年3月15日到4月15日结束,集中疫完成后上报免疫注射统计表。实行月月补免工作。
五、抓好组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抓好组织工作
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各村要认真组织召开春季防疫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做好村防疫员的动员和培训工作,把动物防疫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2、落实防疫经费,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定2016年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计划,落实好防疫专项经费,确保疫苗配套、疫苗监测、免疫反应处置、防疫员补贴、培训及其他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3、开展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
疫苗、防疫物资到位后,各村尽快组织开展免疫工作。一是做好疫苗、物资发放登记,建立疫苗发放登记台帐。对有疫苗保存条件的乡村,可一次性领取疫苗,不具备保存条件的随时使用随时领取,确保疫苗质量;二是加强家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督和指导。有条件开展自行免疫的畜禽养殖场,可在乡畜牧兽医站领取疫苗,按照疫苗程序进行免疫,不具备条件的由片区防疫人员负责免疫;三是对散养畜禽开展集中普遍免疫,对新增补栏畜禽进行健康检查,有病、有孕的畜禽暂不免疫,病愈、分娩后实施补免。免疫中做到注射部位准确,疫苗剂量足,不打空针、飞针,确保免疫质量。免疫接种后祝福畜主加强饲养管理,发生免疫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四是做好免疫标识佩带工作。凡是免疫过的牲畜一律实行佩带标识,未经免疫的不能佩带标识;五是做好免疫档案登记工作。畜禽免疫后档案的填写要求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如免疫时间、免疫动物、疫苗名称、免疫数量等,登记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六是实行分片指导、包干防疫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建立防疫员报酬与绩效挂钩机制。
4、加强疫病疫情监测
加强疫病免疫质量监测。布鲁氏菌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27天后,进行免疫抗体抽样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按时完成全年疫病监测任务 ,同时做好疫病监测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提高预警能力。
加强疫情监测。秋季是动物疫病易爆发流行的季节,各村要严格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特别是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鸭瘟、鸡新城疫和狂犬病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养殖大户、动物交易市场、交通沿线的疫情监测和排查,要实行专人负责。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严格按照疫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报告动物疫情。按照应急预案和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本着“旱、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对病死动物,要严格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措施进行处理,决不留下任何隐患。需从外地引进种用动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引种审批手续。
5、加强防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产品安全督察
防疫期间,乡将组成督查工作组,按照《防疫责任制》、《2016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采取不告知、不定点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村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是检查各村防疫组织开展情况;二是检查疫苗、物资保管与发放情况;三是检查免疫、标识佩带和免疫档案建立情况;四是检查动物免疫档案网络平台填报情况;五是检查免疫反应死亡及处理情况。督查结果将作为村级年终考核及兑现各村级防疫员经费的依据。
6、抓好防疫示范村建设
乡畜牧站要抓好两个防疫示范村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耳标佩带率100%,建档率100%。
7、好实验室建设,做好技术执政工作
要将兽医实验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努力提高监测、诊断水平和实验室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规范和完善实验室的运作和管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技术执政作用,争取在动物疫病监测和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方面有大的突破。
六、督查组落实奖罚制度
乡政府成立督查组,由乡政府副乡长杨彦辉带队,对各村各工作人员防疫工作到位不到位,细致不细致进行督查,对干工作处于应付、敷衍了事的将给予重罚,对工作认真有力的村和工作人员要重奖。希望各村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执行,确保我乡的春季防疫畜产品安全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