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075004X/2016-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清查,国有资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8 | 发布日期:2016-04-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保证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局于4月28日组织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召开资产清查培训会议,全面启动并安排部署我区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参加此次培训的有来自全区32个行政事业单位、121所学校的国有资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共270余人。根据中央、省、市财政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至2016年7月15日结束。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四个方面。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摸清家底、及时依规整改处理,保质保量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善监管系统与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