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6-126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龙发〔2016〕7号 | 成文日期:2016-04-27 | 发布日期:2016-04-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龙子湖街道工委
关于印发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子湖街道工委
2016年4月27日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审批程序
(一)一般人员请假半天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3天及以上报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批准(长期病假需持医院病休证明)。
(二)部门正职、副职请假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批准。
(三)科级以上干部请假,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批准。
二、考勤措施
(一)周一、周五集中点名,其余时间不定时抽查。抽查时全体人员在接到通知十分钟内签到完毕。若有外出开会、外出公干、请事假或病假等不能参加签到的,应在外出或请假时将有主管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或假条提前交到办公室备案。集中签到、抽查时不再临时接收外出说明或假条。1.早晚面部识别考勤机签到时(早7:30-8:30分,晚17:30-19:30分之间的识别成功即为有效考勤,夏季以调整后时间为准),若超出规定时间未签到的,半小时内到办公室说明情况的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50元,一个月达到3次及以上的停发当月文明奖;若半小时内不到办公室说明情况的,视为旷工,每次扣发工资100元。2.抽查时不备案又无假条的,视为旷工,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二)值班点名、签到由带班领导组织实施。点名不到或者脱岗的,一次扣发工资50元。
(三)请事假每月超过2天的直接扣除工资200元,每超一天,在200元的基础之上再扣除工资100元/天,以此类推;请病、产、婚、丧假等情况,则按照办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公休天数的,不再享受公休假,公休假抵扣后,按照考勤措施第三条执行。
(五)科级干部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请假,如有此情况,请假一次扣工资100元;并且每次公休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六)以办事处名义组织的会议、学习或其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工资100元。
(七)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办公室用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会议或其他与工作相关的事项时,不接电话、关机或者不按短信要求执行的,一次扣除工资50元。
考勤以面部识别考勤机签到、点名、抽查为准,由办公室统计,纪委进行核实。次月初公示上月结果,并在每月初的班子会上进行通报,由财政所在发工资时按以上规定执行。考勤情况每年进行存档,作为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未尽事宜参照上级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龙子湖街道工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