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258/2016-00020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信息/考古发掘及保护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物局 | 关 键 词:文物 | |
文 号:办保函〔2016〕362号 | 成文日期:2016-04-27 | 发布日期:2016-04-29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办保函〔2016〕362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新郑市工商银行家属院改建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6〕5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建设项目涉及郑韩故城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所报材料无法充分说明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局暂不同意新郑市工商银行家属院改建项目涉及郑韩故城的选址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明确该建设项目的性质,合理确定项目的安置开发比例,并据此对该项目建筑设计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严格控制建筑规模、体量和高度,并优化外观设计,注意与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明确该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选址及建设方案。
(三)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的文物影响评估,补充必要的景观视廊分析,科学评估项目建设对遗址及其景观环境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选址做进一步优化。
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