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51362/2016-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残疾人联合会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29 | 发布日期:2016-04-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根据管城回族区编制委员会管编(1998)1-3号文件批复,管城回族区残疾人联合会从区民政局中单列,要求人员从民政局人员中调整解决。内设部门共2个,分别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编制及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事业编制共12名(含内设二级机构),规格正科级;领导职数,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
现实有15人,其中工勤退休1人。
三、主要职责
1、残疾人联合会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
2、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人求职、就业登记审核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咨询转介等服务,承担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预算批复为174.3万元
1、工资和福利支出1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1万元,津贴补贴48万元,其他津贴补贴14.1万元,社保缴费14.4万元,公务员补贴3.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万元;其中:退休费2.9万元,住房公积金7.4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14万元;其中:办公费5.7万元,电费0.5万元,培训费0.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印刷费1.3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其他商品支出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为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
5、其他支出46万元,为本单位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共计174.3万元
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相比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0.3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减少53.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预算中三公经费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