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1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监管,机构,规范化,实施方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03发布日期:2016-05-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0号)和《中共上街区委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2016年度重点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上文[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础,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执法有力”为核心的科学监管理念,以“执法为民、保障安全”为目标,按照郑州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推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构建监管网络,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及步骤

将上街区6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成职责统一、设施到位、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监管有力、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奠定基础。规划建设:峡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济源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安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心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4个中型所,工业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矿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2个小型所。

2016年5月底前,各镇(办)应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及联系方式以文件的形式报送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底前,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配备到位,执法装备和快速检测等设备完成招标采购。

2016年7月低前,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2016年10月底前,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三、装备配备的主要原则和标准

(一)满足基本监管需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实施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郑政办〔2016〕10号)精神,按照满足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基本要求的原则确定装备种类和数量。

(二)分级分类配置。结合我区实际,根据装备特点和使用频率、按每个所、每个小组或每个人员为单位进行配置。

(三)建设配备标准

1.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1)监管服务对象300-1000家的中型所,工作人员人数6-9人的,办公业务用房80-120平方米。

(2)监管服务对象300家以下的小型所,工作人员人数3-5人的,办公业务用房不少于50平方米。

2.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每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配备标准:中型所20万元配备,小型所按15万元配备(配备标准见附表)。

(四)经费来源

按照预算及市、区文件有关要求,上街区基层食品监管机构规范化试点建设共需经费110万元,其中区财政列支60万元,镇(办)财政配套50万元。待市政府对此项工作考核验收后,市财政将按照中型所10万元,小型所5万元的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上街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徐  勇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朱志刚  副区长

        李  杰  督考办主任

成  员  张海涛  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牛志甫  财政局局长

        宋继宾  人社局局长

        刘晓辉  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

        丁振江  峡窝镇镇长

        张海涛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立伟  新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智俊  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伟  工业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兢  矿山街道办事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局长刘晓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向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建设进展情况,确保基层规范化站所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各镇(办)按照建设标准,具体负责办公业务用房、日常办公设施设备(电话、网络、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工作人员补充的协调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食药监局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的有关规定和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进行装备配备。

(四)结合区域监管特点,各相关单位按建设内容、标准,明确进度、推进措施以及责任人,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 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装备配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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