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58395704/2016-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任免 | |
| 文 号:送文〔2016〕11号 | 成文日期:2016-05-03 | 发布日期:2016-05-03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送表矿区经济发展中心、煤炭科:
根据登封市委组织部〔2016〕11号文的批复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果,经矿区党委研究决定:
韩玉晓同志任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正股级);
范志强同志任送表矿区煤炭科科长兼安监办主任(正股级);
张灵敏同志任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产业办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何淑贤同志任送表矿区统计站站长(正股级);
付莹莹同志任送表矿区统计站副站长(副股级);
张华伟同志任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庞利峰同志任送表矿区煤炭科副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免去:
王少杰同志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栗国峰同志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统计站站长职务;
康莉娟同志的统计站副站长职务;
付莹莹同志的民政所副所长职务;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