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58395704/2016-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任免 | |
| 文 号:送文〔2016〕13号 | 成文日期:2016-05-03 | 发布日期:2016-05-03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送表矿区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纪检办:
根据登封市委组织部〔2016〕11号文的批复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果,经矿区党委研究决定:
李建彬同志任送表矿区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正股级);
刘雅旭同志任送表矿区党委秘书兼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康莉娟同志任送表矿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钱振朝同志任送表矿区综治干事、维稳干事(副股级);
梅晶晶同志任送表矿区纪检干事(副股级)。
免去:
王金辉同志的党委秘书职务
康莉娟同志的统计站副站长职务;
梅晶晶同志的送表矿区妇联主任、团委书记职务;
张丹阳同志的纪检干事职务;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