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建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758395704/2016-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任免
文    号:送文〔2016〕13号成文日期:2016-05-03发布日期:2016-05-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建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送表矿区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纪检办:

根据登封市委组织部〔2016〕11号文的批复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果,经矿区党委研究决定:

李建彬同志任送表矿区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正股级);

刘雅旭同志任送表矿区党委秘书兼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康莉娟同志任送表矿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钱振朝同志任送表矿区综治干事、维稳干事(副股级);

梅晶晶同志任送表矿区纪检干事(副股级)。

免去:

王金辉同志的党委秘书职务

康莉娟同志的统计站副站长职务;

梅晶晶同志的送表矿区妇联主任、团委书记职务;

张丹阳同志的纪检干事职务;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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