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58395704/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任免 | |
| 文 号:送文〔2016〕15号 | 成文日期:2016-05-03 | 发布日期:2016-05-03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登封市委组织部〔2016〕11号文的批复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果,经矿区党委研究决定:
梁学敏同志任送表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创建办主任(正股级);
王向红同志任送表矿区民政所所长(正股级);
崔文丽同志任送表矿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正股级);
康莉莉同志任送表矿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郝现珍同志任送表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郭贞瑞同志任送表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李劲松同志任送表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杨媛媛同志任送表矿区民政所副所长(副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免去:
付莹莹同志的民政所副所长职务;
栗划、刘雅旭同志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郝现珍同志的流动办副主任职务;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