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办事处三个方面加强社区矫正

索 引 号:395881008/2016-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04发布日期:2016-05-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港办事处三个方面加强社区矫正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明港办事处积极响应上级司法行政矫正工作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使矫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衔接。从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衔接到解除监管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明确和细化,建立健全入解矫宣告仪式举行常态化机制。从入解矫谈话、日常监管、定期走访、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心理疏导等各监管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二是规范社区矫正文书档案。办事处结合实验区矫正卷宗档案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模版,严查法律文书,建立规范化档案,统一工作业务台帐,严格按照“一人一档”履行100%建档率标准要求。三是规范电子信息运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档案电子化,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加强手机定位监控管理和网络平台使用,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及日常更新动态机制,切实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适时动态监管,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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