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6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070/2016-00028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发布机构:中原区科学技术局关 键 词:科技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05发布日期:2016-05-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转关于开展2016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郑州市辖区内注册、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流程

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与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相互衔接,共同采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1.请企业登陆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进入“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后,在线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加盖企业公章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承诺表》等材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填写说明》。

2.审查无误后,企业进行网上提交申请表,完成信息提交。

3.企业将打印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承诺表》加盖公章,连同相关附件,一式一份报送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推荐企业名单至市科技局。

5.经市科技局审核后,确定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名单。同时推荐至省科技厅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完成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凡申报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须先取得科技型企业资格;由市科技局负责向国家、省推荐的科技项目,其承担单位须具备科技型企业资格;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重点向科技型企业倾斜支持。

2.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型创新型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只需按照申报流程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即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企业,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3.科技型企业认定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常年进行。

4.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辖区内科技型企业初审推荐工作。

联系人:刘晓聪   67174525

周  伟   67185359

工作邮箱:kjjgxc@sina.com

系统技术支持:张德杨   65968626

 

附件: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填写说明

 

                             2016年5月5日

(主动公开)

附 件:

 

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认定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填写说明

 

一、申请单位须是独立企业法人。

二、基本信息中,高新区、航空港区以外企业,审核部门选“郑州市科技局”,所在省级以上高新区应填“无”,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信息请据实填写。

三、财务概况中,相关经济指标单位为“万元、万美元”;企业研发费用应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此为备案为A类的条件,否则只能备案为B、C类);企业填写的经济数据应与附件提供的财务报表一致。

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请填写“0”。

四、科研情况中,科研项目是指企业自行开展的研发项目,只要上年度有研发费用,就一定有科研项目。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请填写“0”。

五、人员状况中,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能低于20%,(此为备案为A类的条件,否则只能备案为B、C类)。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请填写“0”。

六、知识产权中,各项数据填写上年度末的累计有效数。

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请填写“0”。

(一)已授权专利数指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总和。

(二)其他知识产权指已取得的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

(三)专有技术指先进、实用但未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包括设计图纸、配方、数据公式,以及技术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包括:1、正在申请的专利尚未授权;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3、获奖证书;4、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申报或立项证明;5、检测报告;6、查新报告,7、新产品证书,8、用户报告,9、企业拥有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所作的说明。以上各项均作为专有技术。

注意:若备案为A,知识产权部分的填写不能全部为空,否则只能备案为B或C。

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请填写“0”。

七、享有优惠政策中:若没有享受,请填“无”。

八、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后扫描上传。知识产权证明相关附件对应于前面知识产权部分的填写内容而上传,在超过5项的情况下,只需上传5项即可。

1.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上传附件要求:

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出具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比例的证明。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也要上传知识产权相关证明。

2.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需上传附件:上传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盖公司章)。

九、备案承诺:打印备案承诺表,盖章后扫描上传。

十、备案分类及注解

1.可以备案为“A类”情况。

符合《河南省科技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

2.可以备案为“B类”的情况。。

基本符合《河南省科技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其中研发投入占比不能低于1%。

(1)成立已满18个月以上的企业,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上传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两者之一。

(2)成立未满18个月(含)的企业,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上传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情况说明两者之一。

3.可以备案为“C类”的情况。

成立未满18个月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的规模,附件只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科技人员数说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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