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贯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214/2016-000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 键 词: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文    号:郑上建字〔2016〕37号成文日期:2016-05-04发布日期:2016-05-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贯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新型墙材生产、预拌砂浆及有关单位: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型墙材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贯彻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4日


关于开展《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

墙体材料条例贯彻年活动》实施方案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颁布实施,标专着我省墙材革新工作已进入法制化时代,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建立和完善墙材革新法制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条例》的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意义

《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墙材革新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是我市依法开展墙材革新工作的法规依据。《条例》明确了墙材革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方向,理清了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突出了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完善了限制与淘汰约束机制、激励与监管机制。《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有利于依法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有利于促进墙材革新工作持续快速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贯彻《条例》取得实效,区墙改办成立贯彻《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吕保良

副组长: 杨红宝

成  员: 王  磊    张惠芳     马银玲     樊红涛

         王国鸿    翟艳丽     李  宁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墙改办501室,王磊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条例》工作的相关事宜,电话68000162。

(二)开展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条例》的贯彻纳入工程建设闭合管理,相关科室各司其职,配合局建管、质监、执法等相关业务科室联动,将贯彻《条例》抓细抓实,抓好各种与建筑节能标准执行与实施的监管。

(三)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为确保《条例》贯彻实施,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用法律法规为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依据;二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积极拓展微信、移动信息平台等新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全方位、多维度宣传贯彻《条例》精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形成声势,深入人心;三是做好广场建筑节能专项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市主管部门在市绿城广场组织的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度。

(四)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培训

利用周五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人员业务技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同时,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条例》培训学习。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全面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墙改办的日常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开展执法检查

结合我区实际,拟于三季度开展贯彻《条例》的执法大检查,检查范围为辖区全部在建工程,对在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建设环节违反《条例》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强化监管

对建筑施工现场已进场的新型墙材产品要求认定、进行流向信息统计,坚决杜绝以次充好、非法冒用等违法使用墙材行为,做好新型墙材产品远程监控。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条例》所确定的方针政策上来,把工作落实到《条例》所确定的原则要求上来,把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务必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2.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加大建管、质监、执法等科室联动,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加强监督。

    3.开展《条例》贯彻回头看,积极配合市主管部门开展的《条例》贯彻情况回头看,对违反《条例》反弹现象杀回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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