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54/2016-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政务,机关事务 | |
文 号:荥司文〔2016〕13号 | 成文日期:2016-05-05 | 发布日期:2016-05-05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司法行政系统
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形象和执法文明程度,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形成文明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郑州市司法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荥阳市政法委《荥阳市政法系统文明执法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提升执法机关形象和执法文明程度为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文明执法水平,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市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加强文明执法宣传教育。围绕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紧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的执法理念,确保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系统队伍。
责任领导: 王英涛
责任科室:政治处
责任人: 朱国和
2、扎实搞好培训活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按步骤组织开展好执法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把文明河南建设和文明执法工作精神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文明执法能力和工作素质,更好地服务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责任领导:杜勇、李奎、宋王海、崔立志
责任科室:法制宣教科、基层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 王宁、张华敏、张瑞清、刘晓
3、开展文明执法评议。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邀请人民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聘请特约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李奎、宋王海、崔立志
责任科室:基层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张华敏、张瑞清、刘晓
4、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广人性化执法,提高文明执法度。要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努力提升执法人性化和文明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确保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有刚性约束。
责任领导:李奎、宋王海、崔立志
责任科室:基层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张华敏、张瑞清、刘晓
5、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研究制定本单位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要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明查暗访,重点加强对一线窗口单位的督导,推动各项承诺事项落实。
责任领导:杜勇、李奎、宋王海、崔立志
责任科室:法制宣教科、基层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 王宁、张华敏、张瑞清、刘晓
6、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把法律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结合,依托道德讲堂,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 杜勇
责任科室:依法治市办
责任人: 高岩
7、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标准,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创建实效。
责任领导:杜勇
责任科室:依法治市办
责任人:高岩
8、开展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执法科室、文明执法干警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岗、文明执法科室、文明执法干警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李奎、宋王海、崔立志
责任科室:基层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张华敏、张瑞清、刘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学军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杜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活动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评比表彰,负责处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日常工作事务。
2、抓好活动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文明执法活动,把各项任务部署好、落实好,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3、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4、抓好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单位、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文明执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整改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荥阳市司法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