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统计局“三要求”规范统计资料管理

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1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05发布日期:2016-05-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统计局“三要求”规范统计资料管理

荥阳市统计局为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从统计资料的整理、查询、使用等基础性工作入手,进一步提高统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要求规范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对统计资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月度和年度的统计资料按照科学的整理方法归档保存。

二是要求严格执行统计资料的查阅制度。各项统计数据,由综合科统一对外发布或提供,并记录在册。外单位及个人来局查阅抄录有关统计数据,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提供。 

三是要求充分发挥统计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做好各项统计资料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公布群众关注的经济指标,同时,认真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充分发挥统计资料的使用价值,切实发挥好统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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