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37439/2016-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商〔2016〕87号 | 成文日期:2016-05-06 | 发布日期:2016-05-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意见》(郑发〔2014〕12号)和《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度对外开放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金支持范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完成并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主要包括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业务规模奖励、增量奖励和参展补贴。
(二)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及分公司,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登录注册并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
2.企业产权明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备完善的技术、生产、营销、财务等管理制度。
3.具有与企业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符合业务的基本流程、管理规范,企业经营场所不低于50平方米,员工人数达到7人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60%以上。
4.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业务流程服务收入、动漫游戏开发收入、工业设计和管理收入、系统集成收入(其中系统设计、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软件开发费用总和不低于项目总值20%)、软件及信息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收入、人力资源服务收入、互联网增值业务收入等的收入总和不低于企业总销售收入的50%。
二、支持标准
(一)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业务
1.规模奖励。对新设立(2014年及2014年以后设立)的以服务外包业务为主业(服务外包业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的企业,设立后一年内(2015年度内)承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数据为准,下同)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2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达到3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达到4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增量奖励。对以服务外包业务为主业的企业,2015年度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执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比2014年度增量每增加50万元,给予奖励3万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不超过120万元。
(二)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展会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每个项目参展展位费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服务外包项目需要提交的基础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带验证码);
5.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二)申报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服务外包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设立一年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复印件;
3.企业设立一年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和执行金额汇总表;
4.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服务外包业务增量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服务外包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当年及上年度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复印件;
3.企业当年及上年度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和执行金额汇总表;
4.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四)企业申报参加国内专业展会补助需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服务外包项目资金申请表;
2.与组展方签订的参展合同;
3.国内服务外包专业展会展位费等费用开支凭证复印件;
4.参加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照片中需要包含展位全景、展位号、公司名称、工作人员、客户)。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市商务局、财政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服务外包项目专项资金拨付项目企业。资金拨付方式按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支付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放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工作,准确把握政策范围和界限,及时通知有关企业,严格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抓紧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地申报项目认真组织审查,严格把握企业资质、项目性质,审核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及与材料原件、实物的一致性等,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合规、有效,不得虚报、篡改服务外包统计信息,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推荐项目负总责。
(三)材料要求。企业申报材料应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材料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型和名称,申报材料要参照申报指南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目录页码和卷内文件页码要对应一致。提供材料的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发票(应刮开密码区后复印)、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财务票据复印件还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对需要提供第三方资质证明的材料,要加盖第三方单位公章。提供材料如为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材料中的币种应按规定折算成人民币并保留两位小数。
联系人:郭瑞峰 曹亚威 67185579
电子邮箱:swjkjc67888159@126.com
附件:1.郑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申请表
2.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奖励申请表
3.服务外包企业增量奖励申请表
4.服务外包企业展会补贴项目申请表
5.申报对外开放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承诺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