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127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06 | 发布日期:2016-05-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