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违法违规建设煤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索引号:005252100/2016-002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煤矿治理,电视电话会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5-06
  • 发布日期:2016-05-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治理违法违规建设煤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5月5日下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对全国146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专项稽察情况,对加强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国发〔2016〕7号文件下发后,有关地方和企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大多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经停建停产。但从近期违法违规建设煤矿专项稽察结果看,仍有少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还在建设生产,必须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惩戒抓好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近期专项稽察中发现的仍在建设生产的3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建停产,对拒不停建停产、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按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依法实施关闭。二是组织好违法违规煤矿清理专项行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赴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矿开展暗访。三是切实加强监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对违法违规建设煤矿的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地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保障停建停产煤矿安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停建停产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有关在京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有关省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同志;部分能源监管派出机构负责同志;有关市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煤矿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新华社、经济日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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