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1715/2016-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0 | 发布日期:2016-05-1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做好既有房屋汛期安全管理工作,我中心按照市、区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全区既有房屋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全区房屋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责任体系。按照既有房屋安全“属地化管理,产权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逐级落实房屋安全度汛责任,严格要求各房屋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各有关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薄弱环节,落实防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查勘,制定防汛预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防汛工作预案,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排险抢修解危预案、措施、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落实到位,加强抢险队伍演练,确保居民住用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加强值班,确保安全度汛。要继续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不离岗、不空岗;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应对突发抢险排险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务必按照应急响应机制启动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抢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