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74138057/2016-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0 | 发布日期:2016-05-1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4月26日,我局由孙寒飞副局长带队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开展专场培训,解读营改增相关政策,面对面解答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为营改增政策推行奠定基础。
会上,孙寒飞副局长首先就营改增背景及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营改增办公室骨干进一步讲解了计税方法、办理流程、处理办法等内容,明确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的实施。培训会后,税务部门同志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对代表们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纳税人热情高涨,积极参与提问。
港区正处于大发展、大跨越时期,建筑业势必成为港区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我局组织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进行专场培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更好的促进了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