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 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766219073/2016-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管安委办〔2016〕16号成文日期:2016-05-10发布日期:2016-05-1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 工作制度的通知

 

 

 

 

 

 

 

 

管安委办〔2016〕16号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郑安监管〔2016〕71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全区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决定自2016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

定期报告分为季度统计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一)季度统计报告。主要报告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企业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工作完成与推进情况(详见附件)。

(二)年度总结报告。主要报告内容:全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亮点、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以及职业卫生监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监管专项经费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的方式

前三个季度的季度统计报告为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4、7、10月的1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汇总的统计数据(即填写上报附件表格);第四季度的季度统计报告为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统计全年数据,连同年度总结报告,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要与上年度第四季度的季度统计数据相衔接。

季度统计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是及时掌握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底数不清、状况不明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促进职业卫生工作落实、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定期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完整。

(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实施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在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等方面一体化。教育培训一体化是指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再教育时,应当融入职业卫生内容。培训时要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满足教育培训大纲要求,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执法检查一体化是指执法检查单位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应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中的检查内容融入执法检查当中,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的问题。

(三)认真汇总,准确报告。各单位要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报告的时间节点,指定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认真收集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按时间要求及时报告,并将支撑数据的台账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区安委办将依据各单位定期报告的内容,适时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具体负责定期报告工作的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于5月16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彭世霞  曹烨    电话(传真):66307325

邮箱:gczyjkk66307325@163.com

 

附件:职业卫生监管季度报告内容统计表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职业卫生监管季度报告内容统计表(第   季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危害项目申报

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卫生培训(含与安全合并的培训)

已开展定期

检测的企业数

已开展现状

评价的企业数

已建健康监护

档案的企业数

已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劳动者人数

已参加培训的

企业负责人数

已参加培训的

企业管理人员数

企业培训的劳动者人数

新增

(家)

累计

(家)

新增(家)

累计

(家)

新增

(家)

累计

(家)

新增

(家)

累计

(家)

新增

(人)

累计

(人)

新增

(人)

累计

(人)

新增

(人)

累计

(人)

累计

(万人)
















 

 

 

职业卫生监管季度报告内容统计表(续表1)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职业卫生“三同时”

纳入治理的行业数

(个)

纳入治理的企业数

(家)

基本达到治理要求的企业数

(家)

参加基础

建设活动

企业总数

(家)

基础建设活动达标企业数

(家)

基础建设活动达标企业累计数(家)

完成预评价报告项目数

(个)

完成设计专篇

项目数

(个)

完成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项目数

(个)

(注明行业领域名称)









 

 

 

 

职业卫生监管季度报告内容统计表(续表2)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监督执法检查企业数

(家次)

下达执法文书数

(份)

经济处罚数

(万元)

限期改正企业数(家)

停止危害作业企业数

(家)

提请政府关闭企业数

(家)







填表说明:1.前三个季度为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第四季度汇总统计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2.所有填报项目数据均包含本辖区开展的有关工作;

          3.职业卫生“三同时”栏:填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审核、审查的项目和企业自行组织的评审等项目总数,不重复计算;

          4.“累计”栏:填报本项工作开展历年以来,截止上报日期为止的总数;“新增”栏:填报上一季度统计数;

          5.“已开展定期检测企业数”、“已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劳动者人数”栏中,如企业连续开展的,不再重复计算,仅计为一家或一人;

          6.“监督执法检查企业数”栏:填报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总数;

          7.“纳入治理的行业数”栏:按矿山采选、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制造、机械制造、冶金、铸造、石英砂加工、耐火材料生产、电镀、蓄电池制造、箱包加工、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玩具制造等行业领域填写,并注明行业领域名称。

          8.“基本达到治理要求的企业数”栏:填报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基本达到基础建设要求的企业数。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