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1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1 | 发布日期:2016-05-1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配合全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活动的全面实施,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促进“文明执法”实践活动,树立文明规范的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近日,荥阳市统计局印发了《荥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市统计系统大力开展文明执法活动。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文明执法
适应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积极探索推进“查、帮、促”的执法形式,改进和创新书面执法等执法方式,完善统计违法约谈机制,通过强化行政指导等多种行政管理手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预防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充分利用法制培训学习、知识讲座和普法考试等形式,组织统计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的能力。
三是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于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
四是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执法工作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特点,研究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落实好农业普查各阶段执法工作,将查处不履行农业普查义务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以保障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