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513/2016-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2 | 发布日期:2016-05-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汜水镇创建办联合食药所、工商所开展了对镇区120余家五小门店的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店主逐一交流,督促他们积极配合,要求:“五小”从业户实行门前三包、卫生状况良好,无占道、跨门、越门经营,门前无污水、油垢和暴露垃圾,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规范消毒,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规范亮证经营;旅社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一周一换,房间及卫生间配有专用清洁工具;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浴室有“皮肤病性病禁止入浴”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标识等。在整治过程中遇到不理解、不支持的店主,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讲道理。
在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此次行动取得圆满成功。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镇区内五小门店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了门店“文明经营”的意识,为“省级卫生镇”的复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汜水镇创建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