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588550985/2016-000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登农字〔2016〕41号成文日期:2016-05-12发布日期:2016-05-12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过程中介机构管理,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3号)及《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登政办[2016]23号)要求,现制定我委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清理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中介机构诚信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诚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全面排查清理我委在开展行政审批时,是否存在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现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

(一)清理资质资格。对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资质资格普遍清理,包括填报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特别是所从事专业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等情况。

(二)清理收费依据。清理有关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现状,凡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无明码标码收费的,都要坚决进行整改。

(三)清理服务规则。理清有关中介机构的服务定位,纠正将专业服务变为变相审批的行为,纠正有关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利益挂钩的现象,纠正中介机构提供审批要件人为形成“关卡”的问题,整顿清除行业不正之风。

(四)规范服务时限。各中介机构要细化服务项目,简化服务工作流程,按照高效服务的原则,明确各类服务项目的完成时限。

(五)规范收费标准。中介服务收费要行之有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凡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中介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

(六)规范服务行为。推行诚信服务、上门服务和便捷服务,探索建立诚信管理制度。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根据郑州市、登封市人民政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我委具体实施方案。

2、梳理清理阶段(2016年5月6日前)。对我局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清理规范标准,排查是否存在中介服务事项并提出保留、取消、规范等意见并登记造册上报。

3、完善制度、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5月中旬—8月31日前)。以此次清理规范活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我局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申请人对中介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部署,各中介机构要设专人负责组织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2、完善制度,落实监督。采取集中清理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长期坚持,在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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