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9226980/2016-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郑港社工委〔2016〕11号 | 成文日期:2016-05-12 | 发布日期:2016-05-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工作站、各有关科室: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一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经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
杨悦超同志任纪检监察办主任职务(正股级);
万培杰同志任纪检监察办副主任职务(副股级);
杨军志同志任长效办主任职务(正股级);
刘莹同志任长效办副主任职务(副股级);
左洋冰同志任团委副书记职务(副股级);
王艳珠同志任妇联办主任职务(正股级);
刘洋同志任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正股级);
潘鹏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正股级);
高国选同志代理第五工作站站长职务(正股级);
赵磊同志代理第九工作站站长职务(正股级);
闫国坡同志代理第十工作站站长职务(正股级);
张瑞敏同志任第二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赵华淳同志任第九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陈一同志任第十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半年)
免去:
杨悦超同志纪检监察办副主任职务(副股级);
王伟东同志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正股级);
杨军志同志长效办副主任职务(副股级);
王艳珠同志妇联办副主任职务(副股级);
刘洋同志工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副股级)
李雪飞同志第二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高国选同志第五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潘鹏同志第六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赵磊同志第九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闫国坡同志第十工作站副站长职务(正股级)。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