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61X/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委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3 | 发布日期:2016-05-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产业集聚区党工委,豫龙镇党委:
经研究,同意:
王喜伟同志任中共荥阳市豫龙镇委员会委员,荥阳市豫龙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宏亮同志任中共荥阳市豫龙镇委员会委员,中共荥阳市豫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王文杰、苏凯峰二位同志任中共荥阳市豫龙镇委员会委员;
法延钊同志任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程新辉同志任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其中共荥阳市豫龙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孙晓丽同志荥阳市豫龙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免去谷国建同志荥阳市豫龙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兑毅同志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人大主席团主席、副镇长的任免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荥阳市委
201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