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830/2016-000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王办〔2016〕24号 | 成文日期:2016-05-14 | 发布日期:2016-05-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6-05-14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妇代会、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在全办事处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家庭绿色文化、传颂绿色生活理念,提高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环保人人有责、家家参与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家庭在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德润万家”——“寻找‘最美家庭’•巾帼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妇联〔2016〕5号)文件要求,办事处党工委、妇联决定在全办事处广大家庭中继续开展寻找“最美绿色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凡在办事处范围内居住的家庭或外来务工家庭(参评家庭成员最好在三口以上)均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申报参评。当选过郑州市“绿色家庭”的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办事处 “最美绿色家庭”10户。
三、评选条件
1.环保意识方面,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保宣传实践活动;
2.节约资源方面,家庭成员在生活中节水、节电、节能、节约资源成效显著,并有好的做法;
3.污染控制和废物回收利用方面,家庭成员在生活中能做到垃圾分类投放、废物回收利用、不使用有污染物产生的产品等;
4.环保行为方面,家庭成员具有很高的环保素质,在家和外事活动中能够以自身良好的环保行为教育和引导他人搞好环保,同时勇于举报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等;
5.消费行为方面,家庭成员绿色消费观念强,坚持物品循环使用等;
6.环境美化方面,家庭在绿化、美化、卫生、整洁、优雅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材料:
(1)事迹材料:填写《龙王办事处“最美家庭”推荐表》(A4纸打印一份),另附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详细介绍家庭主要成员及家庭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实践做法;
(2)照片:参评家庭挑选能反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5寸照片1-2张(每张照片不能雷同),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
3.申报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前,将《龙王办事处“最美家庭”推荐表》及《龙王办事处推荐港区“最美绿色家庭”候选家庭汇总表》(均附电子版)报送龙王办事处妇联公共邮箱lwbscfl@163.com,联系电话:13838220558。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寻找“最美绿色家庭”活动是寻找“最美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该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各行政村两委、妇代会要依托妇女之家,上下联动层层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评选1户,在认真考察、层层筛选的基础上,注重审核把关,择优向区妇联推荐。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借助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的意义及标准,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及时发现、推出在申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大力宣传这些家庭的先进事迹,通过典型辐射和示范带动,不断提高评选活动的参与率和整体水平。
4.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各行政村两委、妇代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将活动信息、图片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办事处妇联公共邮箱lwbscfl@163.com。
附件:1.龙王办事处“最美家庭”推荐表
2.龙王办事处推荐港区“最美绿色家庭”候选家庭汇总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