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1X/2016-001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公安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标志,党员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6 | 发布日期:2016-05-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民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为每位党员发放“共产党员”标志,开展“亮身份、表决心”佩戴党员标志做合格党员活动。要求全体党员民警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党员标志,同时提倡在工作时间之外佩戴党员标志。亮明党员身份,规范自身言行,充分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先锋作用,展示了上街公安严于律己、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了干劲,增强了意识。
“带上了党员标志,我觉得工作起来更有劲了。”刚下了早峰岗的交警韩伟峰来不及吃早饭,到食堂抓起一个馒头就匆匆赶往一个事故现场;“带上了党员标志,我们要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更重些。”到社区开展安全检查的老民警张军,和同事一起清理着消防通道前停放的杂物;“带上了党员标志,时刻提醒着我们打击犯罪是警察的责任。”办案中心内,经过近18个小时的蹲守刑警刘刚和同事成功抓捕了一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他喝了口浓茶又埋首案卷中想“趁热打铁”一窝端了这个犯罪团伙……悄悄的变化,无声的力量正在全局上下默默集结,“共产党员”这个响亮的称号、闪光的标识正在每个党员心间回响,胸前闪烁。
今后,上街区公安局将以“亮身份、表决心”佩戴党员标志做合格党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提升党员民警服务意识、工作能力、责任认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