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6922/2016-00069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水利、水务/业务信息/防汛抗旱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防汛抗旱 | |
| 文 号:登防抗字〔2016〕9号 | 成文日期:2016-05-16 | 发布日期:2016-05-16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各乡(镇)区、办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推动全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现将《登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乡(镇)区、办要结合本地情况,对本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制定相应职责。
2016年5月16日
登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工作。对超标准洪水分滞、抗洪时部队的调用等重大问题决策。服从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当河道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超过安全洪量,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工作。到分包乡(镇)区、办和相关行业领域进行汛前检查,按照有关防洪法规政策,督促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了解乡(镇)区、办和相关行业领域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乡(镇)区、办防洪工程及乡(镇)区、办防御洪水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督促应急度汛工程的建设和违章建筑的清除,确保其按市防指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乡(镇)区、办及早做出部署,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共同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乡(镇)区、办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督促本行业、本部门防汛职责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