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9254/2016-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扶贫办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文 号:郑扶贫办〔2016〕30号 | 成文日期:2016-05-17 | 发布日期:2016-05-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申报郑州市2016年第一批
“金种子”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现将郑州市2016年第一批“金种子”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
2016年我市计划下达第一批“金种子”互助资金2500万元,可放大5倍左右以小额信贷形式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和创业。每个贫困村平均额度仍设计50万元。为扩大受益范围,实行分批下达,第一批暂按每村25万元的额度下达资金计划,由县级统筹管理,以后批次下达资金与第一批资金使用绩效挂钩。
二、申报对象
全市248个贫困村中凡未享受过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扶持的贫困村,均可申请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扶贫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贫困村申请。内容包括本村基本情况、申请条件、拟申请种子资金数量、计划贷款户数、用途及贷款数量,并要承诺主动配合托管金融机构积极放款、勤劳用款、诚信还款,用足用活用好互助资金小额信贷。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分别保存在村委会、所在乡(镇、办)、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未提出申请的村,暂不安排资金下拨。
(二)县级审核。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托管金融机构要对申请贫困村逐一审核排序。审核内容包括:一是“两委”班子是否有强烈的为贫困群众服务的意识、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组织服务能力;二是全村是否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经过市场考察和群众讨论,明确了今后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三是全体村民是否有强烈的通过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愿望,村风民风淳朴,诚实守信意识较强;四是资金需求是否强烈,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薄弱的贫困村;五是贫困程度较高,实施了整村搬迁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可随群众在迁入区继续使用。
(三)县级汇总上报。各县(市)区要按照“金种子”互助资金放得出、收得回、重扶贫、有效益的目标,汇总上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2016年第一批拟覆盖贫困村名单、托管方名称、申请种子资金量、承诺贷款量等。
(四)市级下达互助资金。市扶贫办、财政局收到县(市)区“金种子”互助资金申请后,将按照县(市)区积极性高的多拨、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多拨、以往年度使用效果好的多拨原则下达资金,重点向2016年计划脱贫村倾斜,兼顾面上贫困人口借款需求。
四、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要求。村级申请表于5月23日前完成,县级审核于5月27日前完成,县级申请表于5月31日前报市扶贫办。
(二)项目备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项目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县级实施方案正式文本、托管协议书、上期项目运行情况报告等备案材料汇总后,一式四份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材料作为年度项目市级监管检查、县级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不可随意变更。对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备案。
(三)各县(市)区每月5日之前向市扶贫办、财政局报送贷款明细表、月进度统计表和分村进度台账,要求内容完整、数字连续、各表之间及表内逻辑关系对应,并把相关数据录入到全省扶贫信息管理平台。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