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商务局下沉人员痕迹化管理办法

索 引 号:00525398X/2016-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商务局关 键 词:工作,痕迹化,管理办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17发布日期:2016-05-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商务局下沉人员痕迹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保障和载体作用,上街区商务局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将定岗、定责、定行为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网格人员,深化规范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规范提升的总体要求,管理下沉、规范运作的整体思路,理顺条块管理职责,建立权责相统一的运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稽查效能,更好地推进商务监督稽查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全面提升和展示商务工作队伍形象。

二、工作内容

1、落实领导分包、巡查会商等工作制度情况;

2、坚持常态化下沉,深入网格开展巡查、联合执法情况;

3、按要求参加网格工作例会,及时研判解决问题情况;

4、依托网格巡查,有效履职尽责解决问题情况;

5、运用信息平台开展工作情况;

6、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情况;

7、协助网格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宣传情况。   

    三、工作措施

1、监督检查实行“痕迹化”。注重在巡查上留痕,要求下沉人员每一次检查都要有文字记录、照片或者录像,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要有记录。采取“分段划片、责任到人”的监管办法,对企业和经营业户资质证照、生产、销售、进销货台账现场拍照取证,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客观、完整登记每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痕迹、处理情况。

2、处罚办案确保“痕迹化”。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下沉执法人员对发现轻微违法行为先进行警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方式,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则进行行政处罚。办案过程中,要求执法办案人员从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和送达等重点环节,留下各种记录和图片,实施痕迹化管理,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核严格、先行告知、送达到位,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做到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
     3、考核评估提升“痕迹化”。严格痕迹化管理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汇总、半年一评比”的督导考核模式。考核重点是各监督巡查留痕的照片、文字、表格等档案资料。对监管痕迹不到位、违反程序留痕迹、闭门 “造”痕迹的行为,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痕迹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网格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工作分析、汇总和信息反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现象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及时总结,上报信息。注重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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