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119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7 | 发布日期:2016-05-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牟县大孟镇大孟1号社区安置项目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5月 17日-2016年5月23 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中牟县大孟镇大孟1号社区安置项目 | 中牟县大孟镇余庄村北、广惠街以东、郑汴物流通道以南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中牟县大孟镇余庄村北、广惠街以东、郑汴物流通道以南,总投资 291988.29万,环保投资655万。总建筑面积604021.5㎡,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资源化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栏、物料覆盖、定时洒水降低影响;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固体废物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噪声通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达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机械强制排风后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送至填埋场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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