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85/2016-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启动申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7 | 发布日期:2016-05-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度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启动申报。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全年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咨询电话:60252059。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