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070/2016-00029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科学技术局 | 关 键 词:科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8 | 发布日期:2016-05-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按照《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实施细则》(郑科〔2016〕3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郑州市科技局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
2.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5年5月9日前注册成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且在2000万元(含)以上;
3.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4.企业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近两年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或产品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5.企业近3年内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科技雏鹰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郑州市科技局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
2.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5年5月9日前注册成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
3.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4%;
4.企业近两年获得有新成果、新产品或新技术,具备良好发展潜力;
5.企业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填写《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企业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三)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文件,并后附《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
(五)申报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1003室。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刘晓聪 联系电话:67174525
周 伟 联系电话:67185359
工作邮箱:kjjgxc@sina.com
附件:1.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2.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书
3.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推荐汇总表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6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
《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书》。
二、有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数额的,需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近两年企业获得新成果、新产品或新技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获得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成果奖励、新药证书、新兽药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技术合作协议、专有技术证明等;
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
三、材料装订要求
按照以上各项所列顺序书籍式装订成册。
附件2
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
专项资金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类别:□科技小巨人企业
□科技雏鹰企业
推荐部门(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
二○一六年五月制
填 写 说 明
一、推荐部门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二、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以适当附页。
三、“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编号”请填写郑州市科技局确定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名单中的认定编号。
四、“近两年形成的新成果、新产品或新技术”一栏中,“类型”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科技成果、成果奖励、新药、新兽药、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技术合作协议等。“名称”指形成新成果、新产品或新技术的项目或技术名称。
五、“企业研发团队人员名单”请填写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六、申报书与相关附件书籍式装订成册。
申报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申报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组织编写,填写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果获得资助,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