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郑州市高新领域重大科技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2016年市科技计划工作总体安排,现面向全市企业补充征集高新领域重大科技备选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下列技术领域的项目:

1、装备制造:数控及专用机床,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智能化仪器仪表。(不含农业装备)。

2、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与移动通信系统,软件开发,物联网及应用,半导体元器件与集成电路,网络及信息安全。(不含农村农业信息化、医疗信息化)。

3、新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

4、新能源:新型动力电池,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

5、化工:能源化工,精细化学品,生物化工。

6、汽车及零部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用特种车辆,汽车关键零部件。

二、项目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申报单位)。

2、经郑州市科技局认定为科技型企业。

3、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4、具有较强的研发费用筹措能力,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5、上年度盈利,经营状况良好,纳税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6、未承担过市科技计划项目,或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已于2016年5月30日前验收结题。

三、对项目的有关要求:

1、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研发内容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性强,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较广阔的产业化发展前景。

2、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5倍。

四、征集方法:

1、申报企业填写《2016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备选项目简表》(以下简称《项目简表》),加盖公章后,以注册地为准,报送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项目简表》电子版发送至kjjgxc@sina.com。

2、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汇总,填写《汇总推荐表》,连同《项目简表》一并推荐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

3、本次项目集中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7日,《汇总推荐表》及《项目简表》一式一份。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联系人: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殷志超、朱永军。

联系电话:0371-67176525、0371-67185359。

受理地址: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06房间

工作邮箱:kjjgxc@sina.com

 

附件:1、附件1:2016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备选项目情况表.doc     

            2、附件2:2016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备选项目汇总推荐表.doc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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