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为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按照《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实施细则》(郑科[2016]3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郑州市科技局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

2、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5年5月9日前注册成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且在2000万元(含)以上;

3、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4、企业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近两年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或产品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5、企业近3年内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科技雏鹰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郑州市科技局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

2、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5年5月9日前注册成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

3、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4%;

4、企业近两年获得有新成果、新产品或新技术,具备良好发展潜力;

5、企业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填写《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企业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三)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文件,并后附《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

(五)申报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1003室。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联系人:刘晓聪    联系电话:67174525

周  伟    联系电话:67185359

工作邮箱:kjjgxc@sina.com

附件:

1、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doc

2、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书.doc

3、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专项资金推荐汇总表.xls

4、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梯次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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