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11/2016-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抢险加固 | |
文 号:登文物字〔2016〕29号 | 成文日期:2016-05-18 | 发布日期:2016-05-19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嵩山少林寺:
你寺《关于呈报少林寺常住院普贤殿抢险加固设计<批复修改完善稿>》收悉,经河南省文物局豫文物世〔2016〕12号、郑州市文物局〔2016〕36号文批复,现将此文转发给你寺,现批复如下: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2、严格按照《文物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及《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3、施工期间做好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人员、周边文物建筑及环境的安全。
此复。
附件:1.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核准嵩山少林寺常住院普贤殿
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2.郑州市文物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核准
嵩山少林寺常住院普贤殿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批
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