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脱硫区石灰石堆放钢结构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005292196/2016-0018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20发布日期:2016-05-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脱硫区石灰石堆放钢结构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脱硫区石灰石堆放钢结构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年5月20日-2016年5月26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脱硫区石灰石堆放钢结构厂房项目

荥阳市城关乡国电大道1号(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院内)

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98万元,利用原有的露天煤场位置1600平方米,建设钢结构厂房,用于储存石灰石料封闭式仓库,主要配套项目北侧脱硫除尘使用。不新增员工。

 

一、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固不新增废水。

二、废气。储料仓地面硬化、内部仓顶、进料口顶部均设置撒水喷头,形成水雾帘,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噪声:对装卸设备、运输车辆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附件

  • 国电环评(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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