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省区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

  • 索引号:005252100/2016-003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督查组,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5-20
  • 发布日期:2016-05-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家发展改革委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省区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

    为了做好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除了派员参加国务院组织的9个督查组外,还另外组织6个督查组,分别赴天津、内蒙古、上海、安徽、山东、河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12个省、区、市(国务院督查组督查的18个省、区、市以外地区)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针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情况、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情况、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情况、大力促进创业创新中民间投资发展的情况、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情况、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情况,以及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情况等,开展全面督查。

    督查组将听取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重点是各地全面自查情况,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产生问题的症结,以及好的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每个省(区、市)抽取部分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选取部分家民营企业,进行实地督查调研。各督查组还将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召开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民间商会、民营企业等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补充完善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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