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强机电有限公司中牟汽配分公司年产50万件汽车用空调支架总成项目

  • 索引号:416211581/2016-0120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5-20
  • 发布日期:2016-05-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高强机电有限公司中牟汽配分公司年产50万件汽车用空调支架总成项目

    郑州市高强机电有限公司中牟汽配分公司

    年产50万件汽车用空调支架总成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5月20日-2016年5月26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市高强机电有限公司

    年产50万件汽车用空调支架总成项目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中兴路东侧、泰和路以南、纬四路以北中牟县环境监测站项目位于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中兴路东侧、泰和路以南、纬四路以北,总投资2800万元,占地面积53394.04㎡,总建筑面积75070.2㎡,主要建成了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均已安装到位。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用于绿化。

    噪声:等离子切割机、铣床、剪板机等产噪设备,经安装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废气:食堂油烟经国家环境保护部认证名录认可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经独立排烟管道排放。

    固废:生产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郑州市高强机电有限公司中牟汽配分公司最终版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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