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345/2016-0000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其他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关 键 词:责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3 | 发布日期:2016-05-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以“六抓六促”为核心,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全力实现文明、安全、满意、和谐、管理有序的服务型单位建设目标。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管辖区直机关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
3、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复审工作。
4、做好机关各办公区及家属院的美化、绿化、净化、卫生工作。
5、在机关餐厅管理、公务灶管理、报刊收发、会务服务等工作中,满意率达90%以上。
6、保障管辖区直机关办公区的水、电、暖、通信、电梯、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7、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活动。
8、负责管辖区直机关办公区相关房产、地产等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办公用房整修、调整分配和全区公务用车管理、黄标车治理工作。
9、负责管辖区直机关办公区办公用房调整和整修,区直家属公共区域维修工作。
10、负责区直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已婚育龄妇女康检、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及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11、全面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